我们的模式以封闭式单位投资基金为基础,使民间资本能够在预先约定的期限内入股工厂,并享有清晰明确的退出条件。
我们的做法遵循三项原则:
- IDF专业评审:每个项目均须通过工业发展基金的技术审查和财务审查。IDF投资组合中不良资产的占比10年来低于2%。
- 无需抵押的资本:基金入股企业,不要求提供抵押物或个人担保。控股权仍由项目发起人持有。
- 清晰的退出机制:投资周期结束后,发起人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回购基金所持股权,该类银行贷款适用较低的拨备要求(俄罗斯央行第590-P号条例,自2026年10月1日起适用)。